常态化开展年度汇报片制作
这些年度报告是如何制作出来 的,如图
PPT和WORD都可以做的这要看你干的是什么样的工作, 我和你一样,刚刚写了个工作总结。真的好郁闷~
怎么构建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的常态长效
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需做到一下几点:
一、总体要求
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以打造作风新常态为目标,坚持抓时段、抓节点、抓难点,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突出整肃重点,严格问责追究,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回潮反弹,推动正风肃纪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营造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以转作风树清风的实际成效, 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组织领导
构建起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正风肃纪工作格局。
1.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正风肃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纪委各室、各纪工委、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派员配合参与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正风肃纪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正风肃纪工作。同时,积极协同配合正风肃纪组联动检查和交叉检查工作。
3.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作用。邀请公众监督员、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及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参与正风肃纪工作。
三、工作重点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以查纠“四风”问题、严查执行不力、整饬工作纪律、严查利益冲突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查纠“四风”问题。重点检查:①工作餐和公务出差期间饮酒,同城安排公务用餐,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大吃大喝,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和接受公务接待和组织会议;②下基层调研接受公款宴请、娱乐和其它消费,违规收送礼卡礼金礼券或土特产等相关礼品;③违规组织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违规收受并使用会员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④公车私用、超范围租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和相关企业车辆;⑤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公款旅游以及借考察、学习、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⑥因私护照未按规定上交组织;未经组织批准因私出国(境)等问题;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⑧参与“酒局、牌局”,参赌涉赌;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⑩办公用房超标准。
2.严查执行不力。重点检查:①区平台拓展、项目推进以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猪养殖业转型提升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②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及群众工作中存在为官不为、少为、慢为和事难办等懒政、怠政现象;③行政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权谋私搞执法交易,执法不公、不严、不廉;④窗口服务人员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办事不公开、不公正,吃拿卡要;⑤对作风效能投诉、市长电话、行风热线等移送交办问题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
3.整饬工作纪律。重点检查:①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②上班时间使用QQ或微信闲聊、网上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网络小说或与工作无关的视频;③擅离职守,随意脱岗离岗;④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⑤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等问题。
4.严查利益冲突。重点检查:①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②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③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④公款存放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⑤接受企业或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⑥其他利益冲突行为。
四、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机制优化确保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减、频率不降、标准不松。
1.专项检查机制。保持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频度,每月有计划、每周有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三必查”,即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必查、问题暴露较多的重点单位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隐形变异问题必查。坚持多措并举,做到日常检查和节点督查、飞行检查和联动检查、举报核查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确保专项检查抓实抓长。正风肃纪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查办督办机制。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事项以及正风肃纪检查发现或信访受理的问题,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分级核查。对涉及重要或敏感问题以及较复杂的违纪线索,正风肃纪组可直接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于交办督办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完成核查,并向纪委报送由单位盖章、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情况报告。
3.问责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问题多发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作风建设要求的,要按规定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效能执行力等方面的问题,除对当事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实施问责追究外,视情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作风震慑。
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肃纪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合力抓、经常抓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率先垂范,又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亲自抓、亲自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