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短片宣传暴力,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未成年人!一审起诉暴民恶势力案公开判决
青岛市日报/官海新闻9月28日电莫区人民法院今天宣布,法院26日公开宣判了包括被告余在内的15名邪恶势力的案件。他因制造麻烦和打架罪,被判处九年监禁,被告高某、羌族被判七年监禁。其余十二名被告被判处三年零四个月至六个月的刑事拘留,一人免予刑事处罚。
经即墨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被告人于杰(17岁)在寻衅滋事缓刑考验期内,成立西服暴民,纠集高某强(18岁),赵某(16岁),孙某康(16岁)等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在快手账号名称中添加西服暴民后缀,显示其为西服暴民成员,并建立一个名为西服暴民的qq群,方便组织联络余某等人拍摄快手视频,宣传暴力,传播负能量,并以其日租于即墨区宝龙公寓为聚集点,购买砍刀,消防斧,鹤嘴锄,钢管等设备集中存放,在即墨区宝龙广场及周边,殴打人,寻衅滋事罪5项;报复他人,插手纠纷,聚众持械斗殴,四罪两罚,对当地青少年群体,尤其是使用快手app的青少年群体影响更广
即墨法院认为,被告余和其他人经常聚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和威胁多次进行非法和犯罪活动,给受害者和周围群众带来恐惧,安全感下降,扰乱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相对恶劣的影响,具有邪恶势力的组织、行为和有害特征,应被视为邪恶力量。其中,有三次以上犯罪行为的于洁杰,还有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孙慕康、孙慕康、孙墨祥等。即墨法院实行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刑后,十五名被告全部认罪,并服有利息的刑罚。
法官说:
本案中许多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不仅是法律观念薄弱、斗争勇敢、价值观扭曲等主观原因,也是缺乏正确引导、易受负面影响、缺乏法治教育等客观原因。在惩罚与惩罚相结合的基础上,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庭教育,期望真正帮助未成年人认清是非、悔改,增强他们的信心和勇气,尽快重返社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许多被告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深感悲痛和哀伤。
这里的法官提醒大多数年轻人,在最美丽的青春岁月里,必须遵守底线的法律,冷静而不枯燥,努力追逐梦想,不辜负时间。同时,也告诫广大家长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呼吁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宣传,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青年报媒体大前记者张浩杰)
[来源:青岛日报]
声明:本文转载是为了传递更多的信息。如果有源标记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持有所有权证书联系本网络,我们将及时更正和删除,谢谢。电子邮件地址:newmedia@xxcb.cn